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雍正显灵话“拆迁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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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2-18 16:5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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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Z* B; E; c4 V7 [. _ Q

雍正显灵话“拆迁”:

" p3 [. P! h- b! ~7 ~


' z9 h; {5 j+ L+ @( N

2009年年底,雍正显灵了,是连续两起 “拆迁户自焚事件”惊动了他。

, o x, s; r6 S/ O

11月13日,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,在拆除胡昌明“违法”建设时,胡昌明前妻唐福珍及亲戚10余人进行阻挠,相持近三小时后,站立于楼顶平台楼梯井顶端的唐福珍情绪失控,向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唐福珍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,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。

( s" x8 m5 ?8 G7 @( h1 v

12月14日,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,玉泉村民委员会在对居民席新柱家进行强制腾退时,席新柱自焚了。

" \/ m% F6 l% n' G

雍正显灵干什么了?

0 ?( K& t8 d4 k8 _& J

神灵无所不知,神灵无所不会。

. C' H m0 ?' O7 J- [1 n

他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,翻出了279年前的一份有关“拆迁”的文件。文件名《雍正八年四月二十日,朱批“户部奏请太平峪红桩之内拨换田、房,迁移寺庙一切事宜题本”》简称《拆迁批示》。

" H+ N5 Q6 ?2 o( R6 D: M7 `$ ?

他把《拆迁批示》翻译成白话文并加了注解,叫做《拆迁批示译文和解释》。另外,他又写了一篇说明这次显灵目的的文章,叫《显灵说明》。他把这三篇文章发到了各个网站上。有:学术研究的历史文化网站、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商业网站、讨论政府行政管理责任的网站、负责制定法律制度的各级“人大”网站、负责司法行使权的各级公检法网站,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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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V. ~- I- m/ ~" P4 [

《拆迁批示》原文如下:

- O! Q( x# L( o. m

风水地内所有民间田亩按其升粮科则,照应得之价,加倍赏给。已经播种者,俟其收成后再令交官。

. n4 s8 s, S2 N

村庄庐舍,悉照房屋间檩,加倍先给银两,俟其将迁居之处收拾周备,再令搬移。

( F; ], N; m {0 K4 I" K% ]3 z4 r: e

各村舍所种树木,亦著给与价值。

$ C6 R" r; g0 l" z5 A7 X( J2 Q/ C

一应寺庙于风水地红桩之外,照式官为盖造。如该寺庙有香火田地,亦著将新建寺庙附近地亩加倍拨给。

( I s5 a/ K% e0 A9 O; o6 n

至所有坟墓,悉照地之大小,从厚赏给地价,俟卜有平稳之地,再令迁移。

1 J# j& i3 m, g& K

务使民间从容宽裕,各沾实惠。其应需各项价值,悉于内库支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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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E" X4 d' U8 v" [" Z4 N# T8 S* ]

遴选贤员,实力为之。

# z' q6 K& Z0 Q

务令小民均得利益,宁多销算些钱粮还使得。若令小民一人含怨,日后朕闻之,卿后悔不及也。

_4 }" Z% ]" c* V4 I5 l

朕恐地方官员阳奉阴违,仍有扰累民间之事,应再行申饬。著该督抚等时时留心察访,俾属员敬谨遵奉。倘稍有不遵谕旨之处,朕必访闻,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。

8 a8 q* ^( u a


/ d9 _# m5 X$ t- ~6 J

《拆迁批示译文和解释》全文:

( M! w1 `8 ~( p. i3 O0 l: n0 U" a


, ?! ^$ U& f! F2 e% J- g( e

我在位期间,要筹建自己的陵园,这是一件“国家大事”。有关官员选定陵园区域后,我告诫他们,首先要把“拆迁”的事情做好。“拆迁”不仅包括陵区内的建筑物,如村庄、民居、庙宇、坟墓等。更重要的是陵区内的田亩和山厂。田亩里有庄稼,是老百姓的生活保障。山厂里的树木,是用来砍伐销售的,是老百姓的经济来源。

N# a* B: g+ A2 y2 K+ P

官员们汇报说,为了营建我的泰陵(雍正皇帝的陵园),在划定的范围内,必需迁走19个村庄。拆除民间瓦房73间、石板房14间、草房1336间、草棚461间。搬迁山厂200处,砍伐树木6154棵,圈占各种地亩84顷13亩5分7厘5毫8丝。

7 `+ n! d% W; V7 z

可见,“拆迁”工程很大。但我千叮咛万嘱咐,提醒我的手下人,“拆迁”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更大。

. q7 m% S! ^% }# p E

我是怎样处理“拆迁大事”的呢?这篇《拆迁批示》是我就“拆迁大事”对我的手下人所作的“指示”。

& E5 x# v" ]- l( T) g1 J. o

1、关于老百姓的庄稼地。

' }7 r) u8 N- Q8 w7 w% B* }

所有陵区内的庄稼地,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地价,加倍付给补偿款。已经播种的庄稼地,要等到老百姓收成以后,再交给政府。庄稼是老百姓的命根子,如果你毁了他的庄稼,他就会毁掉你的前程。

9 F+ S6 A7 ^0 |4 S9 O

2、关于“拆迁”的民房。

H/ d* x2 B W0 g' @2 ]* J$ N# P

全部都要按照原有房间数,加倍付给老百姓拆迁补偿款。注意,要先付给老百姓拆迁补偿款。等到老百姓将新居装修周全、收拾完备,可以正常生活以后,再让他们搬家。

% ]% g5 Y6 o/ F+ K: e9 A G- W

3、关于山厂里种的树木。也要付给相当价值的补偿。不能使老百姓因为“拆迁”遭受经济损失。

e2 u( X4 ]7 {" K5 n

4、关于陵区内的寺庙。

+ j$ J9 x: A0 x/ }2 i; V

要按照原来的样式,由政府出资重建。如果原寺庙有香火田地,要将新建寺庙附近的地亩加倍拨给。寺庙是老百姓的圣地,不要因为“国家大事”使老百姓失去精神寄托。

$ F9 E1 Q0 {( s0 O7 A

5、关于陵区内,所有老百姓家的坟墓。

- s6 D4 H: B, d3 d4 E: C; X# i

要照坟地的大小,从厚赏给地价,等老百姓卜有平稳之地,再令迁移墓地。人人都有祖先,别轻视老百姓家的祖先,祖先都是神仙,你不尊敬他,他会咒死你的。

$ \! a4 h" d3 k' ?( u2 F

6、关于补偿“加倍”。

% T$ R* y/ L3 M2 r% L

对于具体的补偿数额,我在“指示”中几次提到要加倍补偿。但“加倍”指的不一定是加一倍,可能要加两倍三倍。具体到当年在何处加几倍,我不记得了,文件记载也很难查到了。

2 b. E A( T3 E8 `5 T5 ]

有个我的“耷拉孙”奕绘贝勒的文件《明善堂文集》可以参考一下,能说明问题。

6 ^. s' B0 r2 \0 N! ]; F

道光十四年,我的“耷拉孙”奕绘贝勒,筹建自己的陵园,他看中了房山的天台寺一带的600多亩区域。他用自己家在大兴县采育的2000亩地与“拆迁户”交换。等于是补偿了人家“拆迁户”三倍多,他这事办得就不错,不愧是我的“耷拉孙”。他把这件事写成诗,刻成碑,他怕后代恃强凌弱欺负老百姓,找人家“拆迁户”算后帐,特意说,碑文比合同还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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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_) z% _8 Q; _* }0 H& N* w: g9 ]

奕绘《明善堂文集》

& }) D) Y1 D5 z4 I

我有采育田,每每二千亩,三倍于南谷。

$ {9 \( G+ [% R( S, d t

长老或肯受,与僧立诗券,贞珉建东阜。

$ e& o, R+ \/ I& B% n

东阜建碑亭,大书刻我诗。我诗胜券契,券契多假为。

: t# v: J7 w" f, O+ A3 ]

一为圣恩重,使我子孙知。一为寺僧弱,恐我子孙欺。一为土豪横,虑我子孙痴。

, y4 [4 G1 e6 A5 Y! r* h3 {% K

南谷界已定,万世不可移。采育田已舍,万世不可追。

9 v$ ?- p3 o9 [* s) ^

此诗之墨草,法源实藏之。藏之若符契,文句同吾碑。

# M! p. e1 I+ [/ [ Z

不管加几倍,都是要让老百姓多得到些补偿。“拆迁”已经给老百姓增添了很多麻烦,加倍补偿,也只是权宜之计,是没有办法的办法。老百姓对自己的老家、老房子、老田产、老产业是有着深厚感情的,“拆迁”给老百姓造成感情上的、精神上的损失,你加多少倍也弥补不了。

% P Z0 M7 e- n8 u/ ~2 _* w/ t

7、关于“务使民间从容宽裕,各沾实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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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条是最重要的,是“拆迁”的基本原则。有两层内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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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务必要让老百姓从从容容地、从容不迫地,富富裕裕地、不急不慌地迁往它处。老百姓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老家,离开对祖先寄托无限思念的老房子,不能催他们,要安慰,要安抚,让他们慢慢接受,让他们慢慢地把感情转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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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,要通过“拆迁”,让老百姓“沾光”,让老百姓得到实惠。有些老家、老产业是有经济来源的,搬往它处,会造成经济损失,甚至有些老百姓会产生在新地方活不下去感觉,真要这样,老百姓会以死抗争的。所以,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看到未来的希望,要让他感到是在“沾政府拆迁的光”,要让他实实在在地得到好处。我们常说的“惠民”,要在“拆迁”时体现出来。

6 R+ L+ r% A. K+ h3 E W

“拆迁拆迁,一步登天”,说的是让老百姓通过“拆迁”过上天堂一样的日子,不是让老百姓一步登上“西天”。

5 X# e [) A; V7 r5 e' p6 U


* t& A/ C7 K( p6 d7 q( c% |

8、千叮咛万嘱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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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待老百姓的“拆迁”事,是小心谨慎、诚惶诚恐的。所以我对办事的人千叮咛万嘱咐。

3 L" S! W! D+ c( N( D

一定要选择清廉的官员,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做好“拆迁”之事。

5 {$ U& X4 r+ L' K+ C+ C

要让老百姓都能得到利益,宁可多补偿他们一些钱粮都行。如果有一个老百姓不满意、有怨气,日后我听说了,你们这些当干部的可就要当心了,到时你们后悔也来不及了。

. T2 N% g8 e# c: a* h

我最怕地方上的官员阳奉阴违,仍有扰乱牵累老百姓的事,所以再一次申明。派地方上的第一把手经常下去明察暗访,监督他的部下规规矩矩的办事。如果那些办事人员稍微有一点不遵我的“指示”的地方,我肯定会知道的,到时,我会连同地方上的第一把手一起从重治罪。

9 Z. ]2 h' I9 y$ o6 i/ U



+ @% N8 H# }* z7 Q7 C' S

《显灵说明》是这样写的:

9 P* _5 }. [. F

我这次显灵,是因为“拆迁户自焚事件”的动静太大,惊动了我。做为三个世纪前的封建皇帝,是没有资格评说这个事的。我只想把某些地方的某些“当代领导人”和我这个三个世纪以前的“封建领导人”,在“拆迁”问题上,做个对比。

+ V S1 n W' n8 c' t! W ?! A

1、“当代领导人”的权力比“封建领导人”的权力更大吗?你比我更专制吗?

6 o' ?7 l7 r' @2 N! n; m3 K5 r& J

答案肯定是“不”。

; {; Z3 c- u5 m2 A7 s d( }

你权力再大,也比不上我当年的权力大。我的专制在历史上是著名的。

; p8 y+ g& \0 ?$ I. T8 q& a

我那么专制、那么强权,我都不敢强迫老百姓快速迁走,我还要说出“村庄庐舍,悉照房屋间檩,加倍先给银两,俟其将迁居之处收拾周备,再令搬移。”这样的话。怎么你管辖的地方却出现“拆迁户自焚事件”,逼死了人?你加倍多付给他们一些拆迁补偿款。让他们从从容容、富富裕裕地、不急不慌、高高兴兴地迁到它处,他们还能想死吗?

: y1 @9 U& l) I- i1 K9 X+ s" Z

我那么专制、那么强权,我都不敢“令小民一人含怨”,你怎么竟敢让“唐福珍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”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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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Y- Q) A/ V) D9 c

2、你的“拆迁”比我当年建陵“拆迁”的事更重要吗?

! Q2 k U }/ Y# U; F- W" L

答案肯定还是“不”。

0 v, \/ z# M; d7 ]! f

我当年那可是头等的“国家大事”。你的“拆迁”再重要,能算得上“国家大事”吗?

+ d* e0 \! s% V) T

你比我还急躁吗?我生前有性格急躁的毛病,曾说过:“皇考每训朕,诸事当戒急用忍。屡降旨,朕敬书于居室之所,观瞻自警。”

3 q$ q, V) d5 l3 [6 e/ S- u$ E8 M

我都会说“务必要让老百姓从从容容地、从容不迫地,富富裕裕地、不急不慌地迁往它处。”这样的话,你怎么就不能这样对他们说呢?你们这些“当代领导人”,是不是应该在“拆迁”这类关系“民生”的大事上“戒急用忍”呢?

5 S5 q x2 `/ j3 o9 V/ r* R

3、“当代领导人”比“封建领导人”更有智慧吗?

5 V: q2 R5 v5 h

这个答案应该是“是”。

! s# v( a+ f0 R

因为你比我进步了三个世纪。但是你仔细想想,你这件事处理得多么愚蠢。假如你早一天看到我在三个世纪前的“指示”,也许你会聪明些。以史为鉴,说着容易做着难啊!

T* E4 D1 \- f

我把“指示”发到网上,也是想让“当代领导人”品味一下我们“封建领导人”的“勤政爱民”,这可是大智慧。

4 ]8 h9 E Q3 W* F

4、你比我更有利益吗?

4 `, E: l D2 }8 ~9 i4 ?

这个答案也应该是“是”。

. D( r4 b: x, n4 U3 y9 o z

同样是“拆迁”,你得到的利益肯定比我大。我建自己的陵园只有费用没有收益,我没有利益,都能到处“加倍”补偿,如果你的利益很大,你应该多让出一些利益给老百姓,“宁多销算些钱粮还使得”。你应该多给人家一些钱,让人家多沾些实惠。

* Z2 J0 L9 Z P* E

我们为了自己的“利益”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,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,我们除了恨不得加倍补偿以外,我们还能做什么呢?我们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,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,已经很愧疚了,如果再把人家逼死,我们岂不成了千古罪人。

; Z& F) H* H; C, b/ y; L

不过也可能,正是因为你的利益太大,你利令智昏了、见利忘义了,这才闹出了“拆迁户自焚事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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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“大逆不道”和“暴力抗法”

- B) ~2 c9 E9 S. W

不管是“封建领导人”,还是“当代领导人”,我们都是“领导人”。

$ c$ q& F8 B! n& j4 g

“领导人” 是什么?“领导人”就是老百姓用来批评的那种人。“有错误要批评,没有错误捏造错误也要批评!”没有这点承受能力,你就不要做“领导人”。

5 U7 Q; s$ H9 j/ S5 x( F% ~

当年有人捏造了我的“十大罪状”,我只有不厌其烦的辩驳,还把我的辩驳编成一本《大义觉迷录》。要知道他们犯的可是“大逆不道”罪,我都不敢判他们死刑,最后还释放了他们。你们给人家定的“暴力抗法”,请你们也宽容一些,把人家释放了吧。人家房产也没了、产业也丢了,家破人亡了,人家死的死、伤的伤、进医院的进医院、被刑拘的被刑拘,再来一个“暴力抗法”,是不是有点过份了?

( t% @' }9 q7 _1 F9 D+ T

建议你们模仿我的《大义觉迷录》编写一本《“拆迁户自焚事件”启示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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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^. Q& M. p6 X Y" e5 |' m5 N

最后我有个问题,你得到了这处“拆迁户自焚事件”所在地的地盘,将来建好房子后,能卖得出去吗?唐福珍的冤魂不来这儿伸冤吗?你怎么没想到这种后果呢?

7 c1 o& w5 @; Z: U7 I( m1 f

靠强权、犯急躁、少智慧,你原来计划得到的利益会打多少折?你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?

) j6 C1 K) @8 H4 ~6 F$ ?9 q

我甚至怀疑,这里有“行政权力与商业利益集团勾结,打着公共利益、市政建设一类的堂皇旗号,行商业开发之实。其间存在着巨大的、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黑洞。”的情节。(见《京华时报》2009年12月17日“出多少人命才能镇住违法强拆?”)。

( U" b/ c. U8 Z' r

在我们那个封建社会,也有类似“官商勾结”的事发生,查出后,惩罚是很重的,一律砍脑袋。

# `( C$ x q5 l; x6 w

假如在“拆迁户自焚事件”上,有人检举出存在“贪腐”,假如有人打“全国贪腐举报电话12309”,你就死定了。

9 T1 ~, i5 L, n6 r

话都说完了,我该回泰陵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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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有人会说我啰啰唆唆,苦口婆心,没办法,我这个“掰开了揉碎了”的毛病,是当年编《大义觉迷录》时落下的,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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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2-18 17:5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《顺治实录》卷四十,有顺治五年八月十九日的一道上谕,从中不难发现那次搬迁的真正原因,以及对搬迁具体实施所做的明确细致规定,可资借鉴。这里姑且不论此谕是出自黄口小儿的顺治皇帝,还是出自摄政王多尔衮之手,现抄录如下:

   辛亥,谕户部等衙门:京城汉官汉民原与满洲共处,近闻争端日起,劫杀
& t5 K1 Q& s, f& T   抢夺,而满汉人等彼此推诿,竟无已时,似此何日清宁,此实参居杂处之
4 ^2 r2 {% T/ \: b; d0 X- ]% c   所致也。朕反复思维,迁移虽劳一时,然满汉各安,不相扰害,实为永便。
  {3 m2 j" N' T. I  B+ o- q   除八旗充投汉人不令迁移外,凡汉官及商民等,尽徙南城居住,其原房或
8 H( i( v) ~5 }  n   拆去另盖,或质卖取价,各从其便。朕重念迁移累民,著户工二部详查房
2 S/ t/ o2 Z: x; c2 |9 R   屋间数,每间给银四两。此银不可发与该管官员人等给散,令各亲自赴户
- h+ d2 r* M' t% t: @0 e   部衙门,当堂领取,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。六部、都察院、翰林院、顺. }+ E5 R7 i$ Q1 U
   天府及大小各衙门书办吏役人等,若系看守仓库原住衙门内者,勿动;另7 A$ W4 b2 ?$ t# h
   住者,尽行搬移。寺院庙宇居住僧道,勿动;寺外居住者,尽行搬移;若
1 Q' Z' R0 Y; G( G: X# y9 y   俗人焚香往来,日间不禁,不许留宿过夜。如有违犯,其该寺庙僧道尽视
2 @6 T3 j8 }6 y/ P   轻重问罪。著礼部详细稽察,凡应迁徙之人,先给赏银,听其择便,定限) D. ^: l* h$ _/ {. e
   半岁,岁终搬尽。著该部传谕通知。
  I$ h5 b' B9 `, Q+ k, m
发表于 2010-1-11 05:4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 谢谢三位的资料和文章!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发表于 2010-1-8 14:04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给楼上引的资料配一副照片。

+ ]2 f& i6 U+ I

 

n3 U/ ^& p. I I( n( X

! ~$ i0 d$ H; \% A

 

" x1 v5 H) K; r! p- _

高补偿,宽搬迁期。也不搞剃头式的一刀切。从这些资料上看,其拆迁政策是成功的。

7 F h8 K* v) [( A& g' l

 

. J1 @, ]' T) H

 

; L. x3 t' e; l5 ?6 E- [$ \

 

" z& {, E% @3 ~ y

从乾隆时期的一份地契可以估计到当时北京地价

8 ~# s$ w; M( [

 

! S) h) C) E" U( H" [! y0 P9 ^; U! x

厢白旗满洲福禄佐领下护军付林布有地陆亩壹分,坐落左安门外红善桥地方,今卖予正蓝旗蒙古多尔吉佐领下鸟枪护军羌都名下为茔地.价银60两............
               纳税银壹两捌钱

. o' N8 U$ T# B- ~5 I

         乾隆二十一年十月

& | I1 m0 A. z* d0 `' M1 ~' x

 

' z" N: |% r: [: g

 

5 ]/ y2 R3 s; S2 \- ?

 

+ K, Z$ \8 c- o2 i3 Y

左安门外红善桥附近土地一亩银价十两。当然内城土地房屋价格可能更高些。

* H& t3 ?$ [9 w! @

 

4 m$ E C7 v; f/ U/ |, E* h

如果按照正房三间耳房二间,厢房再加上耳房倒座等计算一户中等人家可得拆迁款40-50两,而且老房的建材砖瓦,还允许拆去。也可以卖掉得钱。这些,足够买地盖房的了。而且清初顺治时期,经过明末战乱,北京城里空地很多。地价可能还没有人口增加后的乾隆时期高。

) X- L! g' Y9 T! E5 ~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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