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繁體中文 切换到宽版

服务器里的北京 - 老北京网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老北京网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13129|回复: 5

[原创]京剧大师旧居面临拆除 专家吁停止破坏性"动工"

[复制链接] 放大 缩小 原始字体
发表于 2009-11-16 16:36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新闻中心-中国网 news.china.com.cn 

% U7 V4 d; n0 H/ j# ` Y$ A5 G- Y

 

4 L( @* R2 g6 W7 W# M A

前门西河沿街将进行道路扩建,两边一些老建筑“门脸”面临拆除。在宣武区建委公示的拆迁名单里,挂有“保护院落”牌子、京剧大师裘盛戎的旧居位列其中。昨天,文保专家和志愿者表示,拆除不符合规定,呼吁停止对西河沿这条老街做破坏性的“动工”。

% x( s2 W- ` u/ s1 A1 ~' N5 W% V' x

拆迁公示称将道路扩建

4 T. v0 W( h- g- o7 {+ e

昨天下午,记者来到位于和平门附近的西河沿街,居民蒋先生介绍,宣武区建委早在今年7月就贴出了拆迁公示,称这条街要拆迁进行道路扩建。一份宣武建委10月份张贴的听证告知书上显示,该道路工程项目由北京市创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承担,正在申请《房屋拆迁许可证》,拟拆迁的范围东至煤市街路,西至南新华街。

& C" U/ Z7 C3 P7 q

“里面有一些挂牌保护院落,包括裘盛戎先生的旧居,老北京人都知道的。”蒋先生说,位于正乙祠戏楼对面的215号和213号院都是挂牌“保护院落”,其中,215号院是裘盛戎旧居。

4 u$ m5 G. U; [* }6 ^

记者从公示的拆迁名单上看到,这两个院落门牌号的确位列其中。

' ^' h$ u. }0 G* e# g

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

4 S4 Z% G5 f& r4 f

前日,“保护院落”213号院的产权人李老先生连同另外两家,就拆迁一事向宣武建委申请进行了一场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。

: ~* D2 b/ a8 R& S4 V; ^1 y: D

91岁的李老先生不仅是213号院的产权人,也是裘盛戎的大舅哥,紧挨着的215号院正是当年李老先生送给裘盛戎的,裘在这里生活了50多年。

/ _. J3 F0 j; Q4 x8 n

李老先生说,此次拆迁中,213号院要从后檐墙向北拆掉3.1米,215号院裘盛戎旧居则要向北拆除3.8米范围的面积,主要涉及四合院一进门的“进深”部分,“这样一来,原本保留完好的四合院,就等于没有了‘脑袋’”。

3 U8 n! w9 z, A& m

李先生的代理人吴女士介绍,在听证会上,他们指出213号院、215号院都在正乙祠戏楼的二类建筑控制地带内,是宣武区文委挂牌的“保护院落”。吴女士说,创通公司的人会上称,这条街上有7处需要保护的建筑,区文委已有保护方案,具体保护措施等拆迁的时候再公布。“我们认为挂牌了就说明院落有保护价值,不能对其拆迁”。

+ y2 O$ h$ q1 m! Z+ E$ H

- 专家说法

5 p( D3 \) ~6 R1 H9 `$ ]% H8 C

随意拆除旧城旧居“不合规定”

. Q: S7 S1 i/ Z; M" n; w

专家认为违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

4 i0 }0 N. \9 \. N$ u0 b# {: H n

文物专家、中国文物学会理事长徐萍芳表示,不要说213号院和215号院都是挂牌的“保护院落”,即使不是挂牌的,这样对旧城旧居进行拆迁也是“不符合规定的”,违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。

( ~2 X( p( D j/ a$ d8 y

“旧城不能无限制地被拆迁”,徐萍芳指出,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,坚持的是整体保护的原则,不能随意乱拆乱建,尤其是旧城更要整体保护,不能破坏原有的风貌。虽然这次拆迁是为了扩建道路,但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,比如可以将西河沿街改为单行线等等,而不必为了扩宽道路而去拆迁这条街两边的老建筑。

" C, o2 K W5 e+ ?, X& ^

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、中国文物学会会员曾一智介绍,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里有规定,对旧城保护要停止大拆大建,保护北京特有的“胡同-四合院”的传统建筑形态,并且在保持旧城传统街道肌理和尺度前提下,制定旧城的交通政策和道路网规划。而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里也同样规定,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不得违法拆除、改建、扩建。(记者廖爱玲)

2 g$ _" V h1 w i6 r% \& ~ i1 p

- 记者探访

' P R% n' L1 Q

“门楼地砖都是专门淘来的”

5 c7 ]% ?4 i% Z

昨天,雪后的西河沿街显得很宁静,与一般的胡同相比,这条街算是宽的,两边道路停上车后,中间的道路还能行驶一辆车。

/ |( i% g, I# V

从南新华街路口向东走进西河沿街约五六十米后,路南是醒目的正乙祠戏楼,路北就是215号院。门前青石门墩、雕花门檐,处处透着古朴,四合院的大门上方左侧挂有“保护院落宣武区第0054号”的标牌。附近居民说,虽然这里并没有挂牌标明是“裘盛戎故居”,但大家都知道,不少人还慕名前来。

- F! Y( q7 y% o" m

现在的裘盛戎旧居里,是一家交流协会的办公地点,在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后,记者走进四合院,穿过进深,映着雪景,里面的小院豁然开朗。

# s& O8 @( a% {$ e1 w5 x# s

与215号院紧邻的213号院是李老先生的四合院,门口同样有“保护院落”牌子,排号为宣武区第0053号,院子里正在进行修缮。李老先生说,他院子里的东西,从门墩、门楼、挂落、影壁、甚至地面铺设的砖,都是专门从老旧四合院淘来的,有年头历史,但这些都在此次的拆除范围内。

5 W! E# {5 z" Y( j

在这条街上,老建筑还有不少,继续向东走,122号的前门招待所杜经理说,这里是和平饭店旧址,有100多年的历史,但前面部分的楼面也在此次拆迁范围内,“一旦拆掉,那整个木结构的楼将难以支撑。”

* o8 k+ u6 ^0 T1 s- W5 B( E3 G5 ?

2 \' f, s2 y& l4 e! ]* c" Q

就拆迁是否符合规定,记者昨晚多次致电宣武区住建委负责人,但刚提及西河沿街拆迁一事,对方便称有事,随即挂断电话。

5 u; O1 `8 Z( q: J" s# j

- 链接

5 h" ^( Q' v3 I: E! _& @: z' N

2009年7月,位于北总布胡同24号院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部分被拆,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,最终北京市文物局宣布,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将被保留。

- W+ w3 N2 t9 a+ E" a Z

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当时明确对外表示,只要是旧城范围内的平房、四合院等传统建筑,即便不是挂牌保护院落,也绝不能拆。对于名人故居的保护,不能首先界定为“名人”之后才进行保护,而是必须首先做到保留和保护,之后再进行认定。

; ]/ D! X9 w x

- 相关案例

* {* N8 x- v7 X- X2 o5 l

法院再撤西河沿两院落拆迁许可

* n# @: W% N% M3 O# T5 W2 }

认为待拆四合院具文保价值,驳回宣武区住建委上诉

+ |: P4 w6 \' q0 z

本报讯 (记者王殿学)因居住的民国时期四合院被纳入拆迁范围,西河沿居民起诉宣武区住建委。法院一审判决撤销《拆迁许可证》中关于四合院部分的内容。随后,宣武区住建委上诉。日前,北京市一中院终审驳回宣武住建委上诉,维持原判。

+ |9 \" l( M' s6 j9 R

居民

6 |6 D3 L0 K% k& E

四合院属民国建筑不应拆

4 A; R% o2 o, d$ @1 h( s$ J6 E' _* x* _' D

2006年3月,宣武区市政管委为“城中村”环境整治工程项目,向区建委申请核发《拆迁许可证》。宣武区住建委同年5月核发拆迁许可证,拆迁范围东至正乙祠西墙、西至南新华街、南至师大附中北墙外、北至西河沿街。

, g0 K7 G; o9 \

位于拆迁范围内的西河沿街222号院两户居民认为,他们所住院落属于民国建筑,有保护价值,不应拆除,故起诉。该案审理时,222号院居民提交了北京市文物局的文件,其中表示该院内存在文物建筑,不得拆除。

$ D6 S9 a5 {3 B& Z$ _9 ^

去年6月,一中院终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涉及222号院的部分。

X8 ~! I0 ]' \( B. S, E

宣武住建委

5 b. N% [$ G! x$ O. {, ]

文物局无权认定有价值建筑

/ ?$ w H4 B3 e* h) p1 a4 R' H/ L

该案宣判后,西河沿街224号院居民和244号院居民也以同样的理由,向宣武法院提起诉讼。

7 s7 K9 X) z- y6 P( U. ]7 m6 E

庭审时,法院调取了2006年4月市文物局给北京市市政管委的“意见函”,其中表示西河沿街除222号院外,还有224号院、226号院,244号院也是民国年间建筑,保护状况较好,建议作为有价值建筑予以保留。市文物局要求,有关单位在整治工程中对不可移动文物、挂牌四合院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不要拆毁。

9 S1 |' \5 L. b6 P; r' K; F! r

宣武法院经审理,一审判决撤销拆迁许可证中关于224号院和244号院的部分。

- f+ h6 i2 E$ j D M, @1 Y

宣判后,宣武住建委向一中院提起上诉,认为市文物局无权认定有价值建筑。

' |% {! l7 Z$ e3 h: b0 r

法院

4 a- c2 k4 O3 G# ~, o9 |1 S, c9 F

区住建委未核实有悖规定

% i; _7 q ]4 w9 l& R5 ?, o" G

一中院终审认为,宣武区住建委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,在市文物局已经初步确认224号院和244号院具有保护价值的情况下,应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调查核实,待该院落性质明确后,再依法决定是否纳入拆迁范围。但宣武区住建委在无证据证明这两个院不是有价值建筑前提下,即下发拆迁许可证,有悖于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、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以及《保护条例》的相关规定。

2 r' D- H: X6 t. Y7 S# Y

据此,一中院终审驳回宣武住建委上诉,维持原判。

5 C! q+ b2 A7 O: ]3 X2 `5 e3 r+ w# r

- 现场探访

, R$ Q& J% ?/ w/ i+ @

居民从邻家接管子保障用水

3 O4 O/ A' }" Q8 T

昨天下午,记者来到西河沿街,看到4个应保护的院落,居民已大部分搬走,每个院子都显得有些零落混乱。居民说,尚未接到重建的通知。

+ K) c- z+ t6 B- R, i. [* y

244号院内到处都是积雪,只剩下起诉宣武住建委的张女士一家老少四代,十余人居住。“我父母都有病,拆迁办给我们的两套经适房在霍营那边,不够我们住,父母搬过去也无法看病。”张女士的儿子杨先生说,了解到244号院需要保护,他们一家开始起诉宣武住建委。

" V) n t% z6 N$ T+ t) t& y

昨天,杨先生表示,虽然现在胜诉了,但因为拆迁,家中除了用电正常,取水和供暖都需要自己解决。为此,他买来自来水管,埋在地下,从十几米外的邻居家接水,引到自己院子里。“我们这个独院没有集中供暖,也没有煤改电,我们只能自己烧煤炉取暖。”

% V) t1 k$ [7 \9 \$ e0 k5 n) H

! L% g! K0 K6 [1 l0 f& r


: N8 ~5 J' d4 c! C8 D

 

( _) ^) T/ Z# d+ n L2 o% \

裘盛戎故居

$ r& z* O, H3 q" b# e7 r


 

回复

举报

发表于 2009-11-16 23:47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宣武建委的都是哪里人啊?

+ U; c2 i. L! U3 A

知道是文宝院落,还要拆。

6 G$ V0 `+ V R4 q

装孙子。

发表于 2009-11-17 11:1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
以下是引用牛老者在2009-11-16 23:47:00的发言:
5 a- E4 t9 Y1 [* p! X

宣武建委的都是哪里人啊?

G% i+ Q6 d4 i0 j! `" c2 F

知道是文宝院落,还要拆。

( r. Z3 a0 k6 p9 [& S

装孙子。

2 e/ `/ r" z5 {! r! N

我看是钱闹的,干这个工程会有回扣的,否则谁没事如此装大瓣蒜呢。

发表于 2009-11-27 00:18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
以下是引用houlei_001在2009-11-26 23:53:00的发言:
还说呢,梨园名家故居拆得太多了,尤其是当初挂牌保护的“余叔岩故居”,都给拆了,气愤
" w4 k7 y5 O2 \: E8 u0 C

还有尚小云故居.就是原来椿书派出所所在地.两处均为区保文物.四大名旦和前四大须生之一.

发表于 2009-11-26 23:5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说呢,梨园名家故居拆得太多了,尤其是当初挂牌保护的“余叔岩故居”,都给拆了,气愤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1-21 22:5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两位说的对,反复拆建相关人员才有的赚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老北京网

本版积分规则

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QQ群

2000.11.1,老北京网自创办之日起,已经运行了 | 老北京网

GMT+8, 2025-10-6 22:25 , Processed in 1.156112 second(s), 6 queries , MemCache On.

道义 良知 责任 担当

CopyRight © 2000-2022 oldbeijing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