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话题又重新涉及回作品的版权问题.
* Q1 B% v; V; n6 D9 T& G, h
- `; M7 p. A1 l. w前段时间曾着重于此方面的规定,以样式雷的画样和烫样来说,样式雷原创作者无疑拥有这些美术作品的著作权.
1 T/ S6 J& w' a( a # f% Q( p' b' S' J y
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,其发表权、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、著作权(署名权除外)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,其发表权、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本法不再保护。 ( k2 u4 X* [6 N- U! ]& V
- o) D( U* T- M, Y" b
所以以样式雷的作品来说,其已经达到著作权保护法的公开规定.但国家图书馆作为收藏者来说,拥有样式雷作品的所有权. , L1 E8 B7 ^8 ], r$ J
3 A% W, P7 d# [# l
引用一段文字来说明我国的规定 $ l# v, l$ U6 W5 x7 n6 n) j+ p
"考察我国著作权法的理论与实践,在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关系问题上,立法和学理对作品原件所有人利益的保护多有注重,如修改权不得对抗物权说;再如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18条关于作品原件展览权归作品原件所有人的规定;又如我国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13条关于作品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(除署名权外)的规定,以及该条例第17条关于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作者生前未发表作品的发表权的规定。至于作者就作品原件所享有的利益或者著作权对于物权的限制,学者与立法者却语焉不详。我国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理论与实践似乎丧失了自己的立场,即保护作者利益的立场。"
# G7 ? w1 X D; l2 K9 U
) C% n0 ~9 a5 E/ L简单的说,目前我国对所有者的权利规定不明,尽管国家图书馆拥有样式雷作品的所有权,但究竟可以做什么,未有更细化的规定.
( k7 i9 c+ _9 L. u * {& i8 p! b+ D, @& q5 V
但另一方面,凡是涉及出版这类盈利行为,是有特别的规定的.不过规定中大多所称大多为"著作权人",而非所有权人.国家图书馆对样式雷作品尽管算得上是公开化,但显然对已经可以公开传播的文化财产采取了过于限制的保护措施,使得更多人的无法接触到. 6 r1 H$ p: j$ r+ Z# F9 N
7 t. ^9 f$ |* e1 {
其实前段时间论坛有人发的一个国外档案的网址,那个网站全都是已经可以公开的版权化作品,而且作品的数字扫描精度非常高.可是由于网址的随意公开,并且该网站的过度自由化,被上传了很多不安全的视频.从而导致该网站被......而目前该网站仍在吸收各大学馆藏的作品.还有对Google中那些公开化的作品的收集. |